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信息化建设。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分管工程审计科,宣城校区审计科,制定分管科室的工作制度
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分管财务审计科、综合科,制定分管科室的工作制度。
工程审计科:负责执行、起草学校有关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负责合肥校区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的预算审计、竣工决(结)算审计工作,以及工程立项、合同的审查;负责工程项目受托审计中介机构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科:负责执行、起草学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科研经费、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审计制度;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科研经费审计等其他专项工作;负责财务事项受托审计中介机构的过程监督和管理;负责校级财务银行对账单的审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审计科:负责处里综合业务、起草有关文件、组织会议及记录等;负责学校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工作,协调校办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系统的管理;负责中介机构的委托和考核;对外合同的管理;负责审计档案的复核、归档等工作;印章的使用及保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城校区审计科:负责执行、起草宣城校区有关工程项目审计制度;负责宣城校区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的预算审计及竣工决(结)算审计工作,以及工程立项、合同的审查;参与宣城校区工程项目受托审计中介机构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