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和《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2023年度学校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我处成立审计组,于2023年4月3日起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许利明同志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审计时限为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对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于长伟同志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审计时限为2020年5月至2023年1月。 特此公告。 工作联系电话:62904580 问题反映邮箱:gdsjc@hf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