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和《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2022年度学校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2.3.16)研究决定,我处成立审计组,于2022年4月8日起对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峰同志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审计时限为2018年7月27日至2020年4月24日;对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院长王静峰同志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审计时限为2019年7月11日至2020年6月12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2902160 电子邮件:gdsjc@hf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