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稿)和《合肥工业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2021年度学校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1.3.16)研究决定,我处成立审计组,于2021年4月15日起对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秦家文同志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审计时限为2016年1月24日至2020年5月26日;对原产业党委书记宋黎明同志开展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审计时限为2011年4月19日至2020年5月26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2904580 电子邮件:gdsjc@hf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