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合工大政发[2012]78号)文件精神,受校出版社委托,我处成立审计组,于2016年4月18日起对共达印刷厂原任厂长于海涛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限为200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审计组成员:刘虹 朱家福
电话:629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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